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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对中国建筑学会室内设计分会下设分支机构处理意见的回复

中国建筑学会: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》,我分会决定:

一、中国建筑学会室内设计分会立即停止旗下分支机构及各地区以"中国建筑学会室内设计分会XX专业委员会"的名义进行各种组织机构建设、学术交流等相关活动。

二、中国建筑学会室内设计分会将对各地的会员发展、组织建设、学术交流、展览展示等各项活动进行清理整顿,将各项工作与学会的指示精神和分会的发展目标真正统一起来。

三、中国建筑学会室内设计分会在中国建筑学会的领导下,积极发挥室内设计分会的优良传统,把分会的工作做得更好,为中国室内设计的健康发展继续努力。

 

 

中国建筑学会室内设计分会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7年11月1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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